2012年9月,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湖北省2011年计划”),建设和培育一批高水平协同创新中心,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湖北省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函评和会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批准建设“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等2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这意味着,湖北将依托这些高校重点建设21个个高水平的“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是高等教育大省,高校遍布,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湖北省依托高校的学科、人才、科技优势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协同创新中心,有利于加快湖北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和多政策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含培育)建设。“计划”要求协同创新中心有一所湖北高校牵头,牵头高校原则上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经费。学校投入的配套经费可用于基础条件建设、设备购置、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等开支。同时,参与协同的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所,聘用研究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协同创新中心兼职。
武昌理工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该校牵头的“生物多肽糖尿病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获批建设将对学校的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教学实践等将起到重要的提升作用,对学校的进一步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完)